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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资科

作者:大兴安岭管理员  来源:  发表日期: 2018-05-29  点击次数:0

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,组织开展全区校长和教师培训,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,负责高级中学教师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;按照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拟订地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;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;指导语言文字改革;指导全区普通话推广和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,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学研究。

科    长:王怡旻

成    员:王淑范

办公电话:212305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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