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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

作者:大兴安岭管理员  来源:  发表日期: 2018-05-29  点击次数:0

指导学校体育、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,制定有关体育、卫生、艺术教育教学规范性文件;组织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国家和地方体育竞赛、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;负责组织全区初中毕业生中考体育考试和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工作;指导学校卫生防病及学生体质监测工作,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。

负责人:程  锐     

成  员:董剑波

电 话:2712994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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